-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长沙市雨花区发明专利补助实施办法》的通知 2018-07-13
发布日期:2018-07-13 来源:区政府办
一、制定依据
《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<长沙市知识产权补助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长知发〔2018〕17号)
二、补助范围
1、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;
2、依照《专利合作条约》(简称PCT)取得的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;
3、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大户补助。
三、 补助对象
1、注册地在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;
2、户籍在本辖区的自然人;
3、户籍不在本辖区,但在本辖区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、控股股东、个体工商业主及其他从业人员;
4、户籍不在本辖区的驻区高校大学生及本辖区中小学在读学生。
四、补助条件
1、发明专利请求书中的第一申请人地址必须在本辖区内;
2、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一年内申报;依照PCT规定提交的国际发明专利申请,获得国外专利授权一年内申报。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申报的,不予补助。
五、申报补助的申报人应向区科技局(区知识产权局)提供下列资料:
1、《长沙市雨花区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申请表》或《长沙市雨花区发明专利授权大户补助申请表》;
2、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;
3、申请PCT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的应提供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;
4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、社团登记证、个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明材料;
5、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创业、就业(或就读)的,提供个人身份证和单位(或学校)证明。
六、补助申报与受理
申请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的申报人,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登录长沙市雨花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(http://120.78.159.216:8089/Admin/Default.aspx)进行网上申报,申报成功后再根据第五条要求提交纸质材料。发明专利授权大户补助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书面提交相关申报材料,区科技局(区知识产权局)根据系统统计数据进行核对确认。
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7月13日